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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旨在公正解决旧有外币储蓄问题

这个案件不同寻常,但又很重要,而且也很熟悉”,这是克罗地亚律师杰里米·麦克布莱德先生在6月12日欧洲人权法院大审判庭就斯洛文尼亚诉克罗地亚案举行的可受理性听证会上的开场陈述。斯洛文尼亚预计法院将在2019年底或2020年上半年就可受理性问题作出裁决,因此该案件备受关注。

此案不同寻常,因为这是第一起欧盟国家间申请案件,涉及的是一个可归类为政府组织的法人的权利。具体来说,斯洛文尼亚在法院起诉克罗地亚,指控其国有银行卢布尔雅那银行(LB)侵犯人权。此案为人熟知,因为法院此前裁定 LB 是一个政府组织,因此根据《欧洲人权公约》(简称《公约》)第 34 条,它不具备诉讼资格(参见Ališić案和Ljubljanska banka案)。该问题发生在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时期,涉及南斯拉夫解体后出现的南斯拉夫银行系统问题。

斯洛文尼亚表根据阿利希奇案判决

斯洛文尼亚有义务偿还南斯拉夫绝大部分旧有外币储蓄。基于该案的裁决,斯洛文尼亚希望法院纠正克罗地亚侵犯南斯拉夫主权的行为。

Janja Hojnik 在本博客上的文章详细解释了Ališić 案和 Ljubljanska banka案的事 WhatsApp 号码数据 实背景和法院的裁决。因此,我不会进一步阐述这些事实,也不会讨论克罗地亚法院是否侵犯了 LB 的权利并剥夺了正义。相反,我将重点讨论一个重要问题:一个国家是否可以向欧洲人权法院提出跨州申请,而所谓的受害者是否不能同时提出个人申请。

法院需要解决的个重要问题

尽管 LB 本身无权提交单独申请,斯洛文尼亚是否可以声称克罗地亚侵犯了 LB 在《公约》下的权利?

斯洛文尼亚声称第 33 条(跨国申请)和第 34 条(个人申请)并不相 但如果你不知道怎么办? 互依存。在主体(法人)不能向 X 国提出个人申请的情况下,Y 国有权向 X 国提出跨国申请。为什么?因为第 34 条是一项程序性规定。它仅涉及在法院的诉讼资格问题。它与公约保障的实质性权利无关。斯洛文尼亚进一步辩称,根据第 1 条,每个人都 享有公约规定的权利。第 6 条使用了“每个人 ”一词,第 1 号议定书第 1 条包含了每个自然人或法人。斯洛文尼亚坚持认为,非非政府组织的实体可以享有公约权利,即使 巴西号码列表 它不是缔约方之一,也不是其机关。公约保护 LB,因为它不是斯洛文尼亚机关,也不属于政府的一部分。相反,克罗地亚认为,此案本案旨在公正解决 完全涉及一个​​国家(斯洛文尼亚)的经济利益,并且认为 LB 可以享有《公约》规定的权利是不合逻辑的,因为它是一个公法主体并受斯洛文尼亚政府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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