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非洲法院审理的案件越来越多,并针对各国作出判决,它受到了一些国家的抵制。为了限制非洲法院对其内政的干预,各国自然会考虑切断非洲法院针对其的主要案件来源(即撤回其根据《条约》第34(6)条作出的声明),并由非洲各国政府和班珠尔委员会控制非洲法院的案件流向。
2016 年,卢旺达成为第一个宣布撤回其于 2013 年做出的声明的国家, Oliver Windridge 戏称为“Rwexit”(此处和此处)。极具争议的Ingabire Victoire Umuhoza 诉卢旺达共和国案显然促使了卢旺达做出这一决定。2014 年,在卢旺达做出声明后不久,因加比雷——卢旺达反对党民主统一力量领导人,曾被判犯有种族灭绝和恐怖主义相关罪行——向非洲法院提交了一份申请,声称卢旺达侵犯了她的公正审判权。卢旺达司法部长为撤回声明辩解道, “该声明逐渐沦为各种组织和个人,包括 1994 年针对图西族的种族灭绝的罪犯,可以用来推动其议程的平台。”
面对这一史无前例的退出
非洲法院指出,这引发了三个主要问题:卢旺达的退出是否有效;如果有效,退出的适用条件是什么;以及退出的法律效力是什么。法院裁定,其拥有管辖权处理该退出,卢旺达有权撤回其声明,且退出 欧洲数据 的通知期应为一年。一年后,退出将生效,但不会剥夺法院对未决案件的管辖权。因此,非洲法院明确了撤回第34(6)条声明的条件——适用于卢旺达以及所有作出此类声明的非洲国家。
卢旺达的举动并未引发一连串的退出。一些非洲国家则采取了相反的行动:贝宁在2016年卢旺达发出退出声明前后提交了一份基于第34(6)条的声明,突尼斯和冈比亚则分别在2017年和2018年提交了声明。然而,坦桑尼亚最近撤回声明表明卢旺达并非个例。如今,在10个随后作出该声明的国家中,已有2个选择撤回。
根据卢旺达的先例
坦桑尼亚的退出显然是有效的,将在退出通知发出一年后生效,并且不会影 图像的延迟加载是什么 响生效日之前的案件。因此,对于坦桑尼亚个人和非政府组织来说,向非洲法院提出申请有一个“截止日期”。之后,他们将依从卢旺达 巴西号码列表 到坦桑尼非 靠非洲国家或班珠尔委员会向非洲法院提起针对坦桑尼亚的诉讼。但根据迄今为止的记录,他们不应抱有太大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