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类协议的特殊性在于,双方有意留下空白,可以通过持续合作来填补。目前最常见的框架合同是工作、供应、运输、开立信用额度和提供中介服务。
根据第 1 条第 1 款《民法典》第429.1条规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引入新的交易条款:
通过签订补充协议进行澄清
新的协议、附件、合同等纳入框架协议。设计选项:
- 一份单独批准并签署的 WhatsApp 号码 文件;
- 几份文件,双方均须提供副本(例如,担保书);
- 暗示接受收到的报价。例如根据正式申请(请求)交付货物;
- 相互的决定性行动。比如 潜在客户可以使用大型导航栏来浏 说,通过机器兑换货币。
这是一种信托关系,其条款未在合同 巴哈马商业指南 中规定。但在该模式的框架内,每一方都有权下订单,而另一方可以履行订单,但没有直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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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相当令人好奇。框架协议的特点之一是缺乏对交易标的的约定,而在标准的古典合同中,交易标的构成了协议的基础。因此自然而然地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初步协议可以被视为正式合同吗?
在俄罗斯民法典尚未补充第429.1条的时期,司法实践认为,框架协议的生效时刻仅在合同所有必要条款达成一致并依法登记后。
例如,如果达成一项执行工作的协议,那么这些条件将被视为工作量、开始和结束日期、实施成本和付款程序。框架协议中技术操作情况和机械或设备的使用由附加协议规定,而工作时间表中规定了期限,这是否存在冲突?
摘自2010年3月15日第13行政上诉法院对第A56-62888/2009号案件的裁决:“同时,由于案件材料中没有证据证明合同第1.2款和1.3款规定的附加协议和工作时间表的存在,因此,关于合同义务的框架协议未达成。”
但那已经是十五年前的事了。监管框架有任何变化吗?遗憾的是,即使在俄罗斯联邦民法典修改之后,签订框架协议方面的情况几乎没有改变。
让我们举一些法院判决的例子。远东地区仲裁法院确认了下级法院的解释,即供货协议具有框架性质,并援引《民法典》第429.1条: